評分標準
1、方案
- 方案應用背景(25%)
能夠清晰闡述方案擬應用的領域以及市場需求、發展前景; - 總體設計(20%)
設計的總體方案設計,總體的結構描述,包括預計能夠達到的功能性能說明完整; - 軟件設計(15%)
軟件設計的總體思路及結構框圖,必要的軟件文件說明,軟件設計合理、可實現。對于方案涉及的關鍵算法做出說明; - 硬件設計(15%)
包括系統總體介紹,設計方法。詳細的硬件設計的模塊介紹,對應重要的接口介紹等; - 交互式展示(15%)
方案能夠完成實時的結果輸出或者實時交互性操作,關注用戶體驗,能夠比較直觀地進行展示; - 文檔編寫(10%)
文檔格式應符合大賽要求,內容編寫應該詳細,包括設計的說明,具體的文件說明,相應的開發工具,版本信息,參考文獻等。
2、實物作品
- 系統對模塊的使用程度(20%)
系統中模塊是不是被充分利用,模塊能不能很好的融入到整個系統中,并在其中起到很關鍵的作用; - 市場應用前景(20%)
方案所在領域的市場分析、方案的市場潛力及市場容量及方案的前瞻性; - 系統可行性(15%)
系統的技術分析和評估、系統主要功能特點及用途、關鍵特征、系統性能及穩定性; - 系統測試方案及實用性(15%)
系統測試方案是否完備、系統是否實用; - 作品實物完成情況(15%)
樣品的功能演示完成程度、性能、設計文檔與圖紙的規范性、PCB板的制版情況。是否提交大賽要求的完整資料; - 方案轉化為產品化可能性(15%)
包括生產可行性及經濟成本可行性。
異議期說明
- 大賽組委會通過大賽網站公布評審結果;
- 本次電子設計大賽,實行異議期制度,評審結果公布之日算起,異議期為10天;
- 在異議期內,對參賽者可能出現的剽竊他人成果,冒名頂替等違規行為,可向組委會舉報,舉報者必須提供真實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并提供詳實確鑿的證據,否則組委會不予受理。組委會對舉報者個人信息予以嚴格保密;
- 異議期受到舉報的作品,如確有違規現象,大賽組委會將取消其獲獎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