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授予人工智能發明專利的國家

但與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最新期刊上列出的數百項專利不同,這個容器不是由人類概念化的。該專利確定達布斯(Dabus)——統一感知的自主引導裝置——為發明者。
達布斯的發明者史蒂芬·塞勒是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授予的專利所有者。
這是由薩里大學(University of Surrey)的瑞安·阿博特領導的人工發明家項目 (AIP) 的重大勝利。該項目于 2019 年申請了第一批專利,該項目建議使自然人有資格成為發明人的行為可以通過機器在功能上自動化,在該案例中,以 達布斯(Dabus)為代表。
在英國、歐盟和美國失敗后,在南非取得了成功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這么認為。在歐盟、英國和美國,試圖將專利歸于達布斯(Dabus)發明的嘗試都以失敗告終。AIP已經對這些駁回上訴,最近,歐洲專利局(EPO)上訴委員會支持達布斯(Dabus)的駁回,認為專利申請中的發明者必須有“法律能力”。
專利申請已經在至少10個其他國家和地區注冊,包括巴西、印度、中國大陸、日本和中國臺灣。
南非是世界上唯一一個授予達布斯(Dabus)發明專利的國家。就在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CIPC)發表其專利期刊一周后,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對AIP提出的質疑做出了回應,裁定“發明者可以是人工智能系統或設備”。
盡管有這樣的裁決,達布斯(Dabus)的專利申請還沒有在澳大利亞得到批準。
“目前媒體關于南非專利是否被‘審查’的討論有些誤導,因為‘專利審查’通常指的是確定一項專利的主題(發明)是否有資格成為專利的主題,有時也被稱為‘實質性搜索和檢查’或‘SEE’。”
“雖然南非專利局不進行SSE是事實,但在這里授予專利的事實與南非有一個‘不審查’的專利制度沒有任何關系。”
AIP在南非成功獲得達布斯發明專利的一個關鍵因素是,《專利法》中沒有對“發明人”的正式定義。但是該法案要求代表發明者申請的人提供他們有權這樣做的證明。
Smit & van Wyk的專利律師韋塞爾·范·懷克對Business Insider SA表示:“如果發明者沒有將權利轉讓給申請人,申請人就沒有權利申請專利。”
“這是一項正式要求,也是申請人在P3表格上所作聲明的一部分。然而,由于這項發明要求專利合作條約申請的優先權,轉讓表格很可能沒有在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提交,因為假定轉讓發生在南非申請之前。”
韋塞爾·范·懷克向Business Insider SA證實,該專利申請確實源于專利合作條約(PCT)。
“在PCT國際階段,申請人提交了所謂的‘發明權聲明’,這意味著根據PCT法規,南非專利注冊商不能要求任何與發明者身份有關的進一步證據,除非登記官有理由懷疑身份的真實性”。
太平洋財產安全委員會向Business Insider SA確認,它已授予Thaler and Dabus一項專利,目前正在審查1978年的《專利法》,“并提出修訂建議,以允許委員會進行實質性搜索和審查。”
“由于機器在(學習或解決特定問題時)不會沒有任何人類投入而行動,這是保護‘機器’發明的另一種方式,就是引用那些為人工智能設定了學習超參數的貢獻者,或者定義了必要的邊界條件,從而得出機器提供的所需答案的人,”范懷克說。
“然后,人工智能機器就會成為幫助相關個人進行發明的工具。顯然,結果[發明]不是預先編程的,它包含了一定程度的隨機性,這是參與者無法預見的。另一種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是創建一個由機器制造的“發明”的單獨類別。
“這個問題遠沒有得到全世界的回答,只有在某種程度上達成共識后,南非等司法管轄區才會有法律確定性。”(原標題:南非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授予人工智能發明專利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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