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回放:
近日,畢業于西北工業大學的小王同學反映,他打算報考2008年研究生,但在2007年9月,小王和高新區一家企業簽約,簽約后向單位請假一直復習備考。目前,正在全力備考的他擔心如果考上的話,就要和單位毀約,按照約定就要支付單位一定數量的違約金。他問此事如何解決。
專業解讀:
許小平律師事務所陳平律師:以往,高校每年都有不少大學生因考研與用人單位違約而支付大量違約金。不過從今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新 《勞動法》規定:只要未經過用人單位專業技術培訓,求職者因考上研究生而離職,但并沒有
- 關鍵字:
研究生 無過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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